关于对《安宁市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建设办法》的政策解读
发布时间:2021-01-22 09: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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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《办法》出台的背景和必要性
随着“数字政府”改革的深入推进和信息技术创新日新月异,各级政府对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越来越重视,财政投入也越来越大。信息化项目作为“数字政府”建设的重要驱动,建设规划、投资和成效成为关注焦点,实现信息化项目的全流程监管尤为重要。通过对政府信息化项目的规划、启动、实施、验收等阶段的规范化全流程监管,以期能够避免重复建设,提高项目建设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率,实现信息互联互通、资源共享,最大限度地保证政府投资工程质量和效益。
二、目标任务
为规范我市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,保障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各环节的科学化、规范化、程序化和制度化,建立高效、协同、有序的一体化建设管理模式,提高财政资金投资效益。
三、主要内容
本办法主要由总则、项目计划管理、项目建设管理、项目变更、项目验收及评估、项目资金管理、附则7部分组成。
四、重要事项
关于适用时间问题。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,试用期2年。有效期届满或有关法律政策依据发生变化,将根据实施情况予以评估修订。
相关文件:安宁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安宁市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建设办法 (试行)的通知